为了做好2007年的毕业生派遣工作,更好的体现招生就业处为学生服务的意识,又能方便学生办理就业手续,特制定方案如下:
一、06年双选会找到单位的同学(潍坊籍的),仍在原单位工作的学生,一次性派遣到原单位;改变单位的同学,由班主任统计出单位,而后由招生就业处派遣到变更后的单位;自主择业(包括无法派遣到单位)的同学,由班主任征求学生意见,愿意回县区人事局毕分办报到的,派遣到县区人事局,不愿回去的,派遣到潍坊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托管。
二、山东省以外的生源学生,能派遣到省人事厅的,我们负责派回无法派遣的,派往潍坊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。
三、潍坊地区以外、山东省以内的生源学生。
1、 煤炭行业的学生派遣到煤炭企业。
2、 愿意留在潍坊的学生,由班主任征求意见,派遣到潍坊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。
3、 愿意回生源地区报到的学生,派往生源地人事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。
四、联合办学点的毕业生,由联合办学点的负责人负责联系,由联合办学点联系就业单位,人事关系派往当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,完成时间在2007年6月15日前。
五、07年毕业生派遣手续与往年相比有所变化,需要企业提供:1、企业的行政代码原件及复印件,2、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。由于我们面对的企业较多,无法一一去每一个企业,拟如下办理此事:1、市内大企业有招生就业处负责办理,2、县区及其他企业由每个企业派一学生办理。
要求:请各班主任将落实情况(包括学生姓名、性别、派遣单位、联系电话)于2007年6月8号前报招生就业处就业部。附表:
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
2007年6月4日